干燥设备、制粒设备、药化机械、浓缩提取设备、机械零部件制造、加工,环保工程施工,机械零部件、五金配件、电动机、塑料制品、焊割设备、焊接材料销售,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一般项目: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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